4月28日金融一线消息,中国人民银行宁波市分行行政处罚决定信息公示表显示,宁波鄞州农村商业银行因未按规定报送大额交易报告,被中国人民银行宁波市分行处罚款35万元。
王某(时任宁波鄞州农村商业银行副行长)对宁波鄞州农村商业银行“未按规定报送大额交易报告”行为负有责任,被中国人民银行宁波市分行处罚款3万元。
俞某(时任宁波鄞州农村商业银行法律合规部总经理)对宁波鄞州农村商业银行“未按规定报送大额交易报告”行为负有责任,被中国人民银行宁波市分行处罚款3万元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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